盍二物以收威:此用《礼记·学记》“夏楚二物,收其威也”之文。二物,指榎条(楸树条)、荆条,古时学塾用以处罚学生。句意谓何不处罚学徒以保持为师的威仪。盍,“何不”合音字。
岂两辞而造狱:为何要双方各执一词来打官司。
欧阳文忠公喜欢提携好学的年轻人。王向年轻时以三班奉职的衔名,管理滁州一个镇的公事,当时文忠公为滁州知州。有个教书的儒生因为学生不交学费入学,就亲自到学生家授教,结果学生闭门不接纳。儒生就找王向递状子告这个学生,王向在他的状子上批写判词说:“自古礼数,只听说弟子来学,没听说先生往教。先生既已自己屈尊前往,弟子又怎能不会慢待师道?何不行罚以收回你的师尊,哪用双方争竞来对簿公堂!”儒生以为王向的判决不公正,就直接拿着状子去找文忠公。文忠公一看王向的判词,对他的才华大为称赏,因而为他传布名誉,鼓励他进取,终于使他成就了功名,成为知名的人士。
卷十六
“乌鬼”考
士人刘克,博观异书。杜甫诗有“家家养乌鬼,顿顿食黄鱼”,世之说者皆谓夔、峡间至今有“鬼户”,乃夷人也,其主谓之“鬼主”,然不闻有“乌鬼”之说;又“鬼户”者,夷人所称,又非人家所养。克乃按《夔州图经》称:“峡中人谓鸬鹚为‘乌鬼’。蜀人临水居者,皆养鸬鹚,绳系其颈,使之捕鱼,得鱼则倒提出之,至今如此。”予在蜀中,见人家养鸬鹚使捕鱼,信然,但不知谓之“乌鬼”耳。
夔、峡:夔州、峡州,分治今重庆奉节、湖北宜昌。
鬼主:唐宋时代所称与白蛮相对的乌蛮族(主要分布于今云、贵、川接壤地区),其首领称为“鬼主”。有都鬼主、大鬼主、小鬼主之别,但鬼主之间并无固定的隶属关系。
士人刘克,广览各种稀见书。杜甫诗有“家家养乌鬼,顿顿食黄鱼”的诗句,解说者都称夔、峡一带至今有“鬼户”,属于西南夷,“鬼户”的领主就叫“鬼主”,然而不曾听说“鬼户”又叫“乌鬼”;而且“鬼户”即使是夷人的称呼,也不可能是家家都豢养的。刘克于是查考《夔州图经》,始见书中记载:“峡州一带叫鸬鹚为‘乌鬼’。蜀人临水居住的,都养鸬鹚,用绳系住它的脖颈,让它捕鱼,在它捕到鱼后,就把它倒提起来,使它把鱼吐出,至今还是这样。”我在蜀中,曾见人家养鸬鹚而使之捕鱼,这是确实的,只是不知道鸬鹚又叫“乌鬼”。
《香奁集》
和鲁公凝有艳词一编,名《香奁集》。凝后贵,乃嫁其名为韩偓,今世传韩偓《香奁集》乃凝所为也。凝生平著述,分为《演纶》、《游艺》、《孝悌》、《疑狱》、《香奁》、《金》六集,自为《游艺集序》云:“予有《香奁》、《金》二集,不行于世。”凝在政府,避议论,讳其名,又欲后人知,故于《游艺集序》述之,此凝之意也。予在秀州,其曾孙和惇家藏诸本,皆鲁公旧物,末有印记甚完。
和鲁公凝:即和凝(898—955)。字成绩,须昌(今山东东平)人。五代时后晋宰相,入后汉封鲁国公。
和鲁公和凝有描写男女之情的艳词一编,名之为《香奁集》。和凝后来贵显,于是嫁名于韩偓,如今世上流传的韩偓《香奁集》实为和凝所作。和凝的生平著述,分为《演纶》、《游艺》、《孝悌》、《疑狱》、《香奁》、《金》六集,他自作的《游艺集序》谈到:“我有《香奁》、《金》二集,未曾流通于世。”和凝在政府,回避他人的议论,故意不在艳词之作上自署己名,而又想让后人知道,所以在《游艺集序》中述及之,这是和凝的本意。我在秀州,他的曾孙和惇家里藏有这些集本,都是鲁公生前的旧物,后面均有非常完好的印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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