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女本篇以鬼事穿插其中,以人鬼相恋为主要情节,而用意则在批判和警诫贪官。篇中的典史只是接受了小偷的三百文钱的贿赂,便污蔑良家少女不贞,以致梅女不堪羞辱自杀,使得蒲松龄愤怒地在故事中安排他“夺嘉耦,入青楼,卒用暴死”。
依据后面的附录:“贝丘典史最贪诈,民咸怨之。忽其妻被狡者诱与偕亡”云云,《梅女》中的典史,大概即是以淄川县的典史作为原型编撰的,具有极为现实的批判色彩。贝丘是刘宋时代淄川县的名称,只有极为熟悉舆地故典的人才会明白蒲松龄的所指。
虽然故事的政治批判色彩极强,但由于穿插着极为细腻的人情民俗细节,其中温柔多情的梅女,与封云亭玩交线之戏,为封云亭按摩,与浙娼爱卿三人做打马游戏,以及梅女果断地与封云亭离开娘家,娓娓叙来,人情味十足。而在本篇的高潮中,梅女与老妪巧遇贪腐的典史,两人声色俱厉,交相痛斥,情节诡异,慷慨激烈。这些描写使得本篇有血有肉,有政治指向而又远离了图解和概念的弊端。
封云亭,太行人 [1] 。偶至郡 [2] ,昼卧寓屋。时年少丧偶,岑寂之下 [3] ,颇有所思。凝视间,见墙上有女子影,依稀如画,念必意想所致。而久之不动,亦不灭,异之。起视转真,再近之,俨然少女,容蹙舌伸 [4] ,索环秀领。惊顾未已,冉冉欲下。知为缢鬼,然以白昼壮胆,不大畏怯,语曰:“娘子如有奇冤,小生可以极力 [5] 。”影居然下,曰:“萍水之人 [6] ,何敢遽以重务浼君子 [7] ?但泉下槁骸,舌不得缩,索不得除,求断屋梁而焚之,恩同山岳矣。”诺之,遂灭。呼主人来,问所见。主人言:“此十年前梅氏故宅,夜有小偷入室,为梅所执,送诣典史 [8] 。典史受盗钱三百,诬其女与通,将拘审验。女闻自经。后梅夫妻相继卒,宅归于余。客往往见怪异,而无术可以靖之 [9] 。”封以鬼言告主人。计毁舍易楹 [10] ,费不赀 [11] ,故难之,封乃协力助作。[1] 太行(háng):山名。在山西高原与河北平原之间。这里指太行山地区。
[2] 郡:郡城,郡治所在地。此处指作者所在的济南府。岑寂:冷清,寂寞。